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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厉欢沉默了,片刻后,从牙齿间蹦出几个字,“不,是因为他长得丑,找不到对象。”

    简诩:“?”

    我读书少,你不要骗我。

    厉承琰今天回来的比较早,简诩回到家的时候,他已经坐在客厅里了。

    看见简诩的进屋,立马起身上前,阻止他弯腰拿拖鞋的动作,握住小朋友的腰,将他抱起来坐在鞋柜上。

    厉承琰蹲下身,亲自帮小朋友脱鞋,“今天去哪儿了?累吗?”

    “不累,我去医院看望欢姐了。”简诩摇摇头,晃晃悬空的腿,被厉承琰无奈地一把抓住,把拖鞋套上去。

    “厉承琰,我给你说,欢姐今天好厉害!”简诩语调轻快地把今天在医院遇到那个人渣,然后厉欢霸气把那个人渣推下楼梯的事情讲述了一遍。

    当然,自动把中间自己揍人那段省略了,因为怕厉承琰会训他。

    怀了孕还打架,怕只有他这么胆大。

    晚上睡觉前,简诩等了一会儿没见厉承琰来给崽崽讲睡前故事,跻着拖鞋去书房找人,却没看见厉承琰的人影。他转身准备离开时,视线从书桌上掠过,陡然愣住。

    咦……这不是沈川南的钢笔吗?

    简诩凑近过去,仔细地看了看,的确是那支钢笔,连笔帽上的红钻和花纹都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怎么会在厉承琰的书桌上?

    正疑惑着,身后传来脚步声,简诩拿起钢笔转过头,轻声问:“厉承琰,这个钢笔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个钢笔太丑了。”厉承琰快速从他手里拿走钢笔,背起手臂藏在身后,“我明天去给你买支更好看的。”

    仿佛有醋味儿在空气中发酵,蔓延,酸得浓郁……

    简诩歪着脑袋,问道:“厉承琰,你认识沈川南吗?这不是他的笔吗?”

    厉承琰眉头一拧,“你见过沈川南?”

    “嗯嗯。”简诩点头。

    “他不是个好人,下次见到也别理他。”厉承琰将钢笔往盒子里一扔,啪得合上盖子。

    简诩很同意地继续点头,“我也觉得他不是好人。”

    “嗯?”厉承琰拉开抽屉,准备将盒子扔进去的动作一顿,“你不喜欢他?”

    “不喜欢。”简诩摇摇脑袋。

    厉承琰眼底的暗色和心里的醋味儿,立马就消散了。

    他的小朋友果然很聪明,不被沈川南那货的表相蒙蔽。

    论外在条件,厉承琰和沈川南的颜值不相上下,都是英俊的大帅哥。但厉承琰性格清冷,一般不容易接近。沈川南待人温和,十分擅长撩人。

    平时厉沈两人同时出现,被沈川南吸引的人总是会多于厉承琰。别人厉承琰不在乎,但他家小朋友绝对不能被沈川南给骗走。

    厉承琰心情一下子就好了,把准备扔进抽屉里的盒子又拿了出来,放在桌面上,说:“其实这是沈川南送给你的见面礼,你要是不喜欢,我明天就还给他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要。”简诩拒绝得很干脆。

    厉承琰握住小朋友手,轻轻捏了捏,心想他家小朋友果然不一样,沈川南那好色之徒骗不到的。

    喉结滚动着,他刚准备夸,又听见小朋友说:“等等,那个……”

    简诩指了指桌上的盒子,“我能把钻石挖出来卖掉,只把笔还给他吗?”

    第47章 认定的唯一

    深夜, 一只麻雀扑腾着翅膀在黑暗中穿梭, 被草丛里蟋蟀奏响的乐章吸引,啪叽撞在树上。

    书房里, 厉承琰被小朋友清奇的想法给震撼到了,大脑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:不行,怎么能留别的男人的东西?另一个想法立马抡了兄弟一葫芦瓢,叉腰大吼:是卖掉啊!

    卖掉,那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厉承琰勾起唇角, 笑着摸了摸小朋友的头,“当然可以。”

    他伸手去拿钢笔, 又问:“宝啊,是你自己挖,还是我帮你挖?”

    简诩盯着那亮闪闪的红钻石,两只黑亮的眼睛里倒映出厚厚一摞钱, 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万一挖坏, 那可就亏惨了。

    自己的技术肯定不行, 厉承琰的技术……简诩看了两眼他的手,实在有些怀疑。

    简诩微皱起秀气的眉头, 抿抿唇,厉承琰像是会读心术似的, 手掌覆上他的眉梢,指腹摩挲着他都快皱成小老头儿的眉心,低声说:“我去找专业人士挖,挖出来后再顺便卖掉。”

    “嗯嗯。”简诩欣喜地点头, 眼睛里闪着光,“好啊,卖掉的钱我们五五分。”

    厉承琰憋着笑,曲起手指轻敲了下他的脑门儿,“小财迷。”

    想到马上就能拥有好多好多的钱了,简诩晚上睡觉都比之前更加香甜。下巴尖儿陷入被窝里,砸砸嘴,像是梦见了什么好吃的。

    坐在床边的厉承琰合上故事书,俯身亲了下他的鼻尖,深邃的眸子里浸满温柔,小心翼翼地替他掖好被子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,厉承琰都是一个人,也没动过要找伴侣的念头。每次一想到他还得迁就另一个人,就莫名烦躁。

    而如今,守在小朋友身边,哪怕在外面也会特意订闹钟提醒自己给小朋友打电话的生活,厉承琰一点儿也不排斥。

    回到家,等待自己的不再是冷冰冰的黑暗,而是满室的灯火,以及一个可爱的小朋友。

    厉承琰喜欢这种生活,不知不觉间将自己积攒了三十年的温柔全部奉献给了一个人。他渐渐开始学会照顾人,哪怕偶尔像家长一样唠唠叨叨,也乐在其中。

    连厉承琰的经纪人都发现,最近老板越来越有烟火气了,在他脸上看见最多的表情,竟然是笑。不再像以前那样,仿佛所有人事都影响不了他的情绪,永远绷着一张脸,令人望而生畏。

    “这个你检查检查,看看行不行,行的话就把字签了。”沈川南把一份文件推倒厉承琰面前,封皮上几个黑体大字异常醒目:股权转让书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,他俩还保持着牢固的友谊,对对方的人品都是很信任的。

    厉承琰直接翻到最后一页,签下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沈川南的手指在桌面上轻点,笑问:“真不检查一下?就不怕我坑了你家小朋友?”

    “我觉得,你应该还不想死。”厉承琰将笔往桌上一扔,推了一把放在手边的盒子,“这个还给你,我家乖宝不要。”

    沈川南挑了下眉,打趣道:“真不喜欢啊?我还以为他是不敢收。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敢的?”厉承琰斜睨了他一眼,语含骄傲地说:“我家宝什么东西没见过,你哪怕再送个贵十倍的东西,也不一定能入他的眼。”

    护短狂魔,就是无论何时何地,都能把自己家宝贝儿吹捧上天。

    “啧啧啧……”沈川南连啧好几声,戏谑地调侃,“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?”

    厉承琰问:“像什么?”

    “像养个儿子。”沈川南拨开盖子,手指僵在半空中,目光触及到那光秃秃地笔帽时,陡然瞪大眼睛,“钻石呢?”

    厉承琰放下二郎腿,假装听到他的低呼看过去,在沈川南震惊地注视下,摊了摊手,“我不知道啊,昨晚还在,可能在来的路上被耗子叼走了?”

    沈川南:“……”

    神特么耗子,耗子咋不把你一起叼走呢?

    厉承琰回到家的时候,简诩已经起床了,正在小花园里给土豆苗施肥。

    阳光笼罩在他周身,镀上一层淡淡的光晕。白皙的小脸微红,鼻尖沁出薄汗,闪着光。

    厉承琰走过去,简诩侧过身,弯起亮晶晶的眸子,冲他笑得很开心,“厉承琰,你说我改行去种地,会不会成为业内大老板?”

    厉承琰笑着拨了拨他有些凌乱的头发,“土豆大王?”

    简诩眉头一皱,忿忿地瞪他,“名字太土了,换一个。”

    “土豆大王,听起来多霸气。”厉承琰伸手轻轻帮他擦掉脸上的泥土,“不然,叫土豆皇帝也行,简称土皇帝。”

    简诩鼓起腮帮子,毫不客气地踹了他一脚,“你走!别踩到本大王的臣民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臣民?”厉承琰不解地问。

    简诩终于扳回一局,扬起下巴,神采飞扬地白了他一眼,“我都是土豆皇帝了,土豆就是我的臣民啊。”

    厉承琰:“……”这小祖宗清奇的脑回路,他着实跟不上。

    几天后,在沈川南都快接受那钻石真的被老鼠叼走了的时候,厉影帝发了条微博。

    [厉承琰V:出售钻石一颗,起售价100万,价高者得,请量力而行,粉丝禁止购买。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