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百二十六 迎亲 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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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下等桌就是苏州本地前来恭贺的百姓们了,对于他们,那是最好解决的,他们的诉求很简单,吃肉,吃油,直接上硬菜,别整那些虚的!

    好!鸡鸭鱼肉流水一般的往桌上端,什么烤鸭啊红烧鸡块儿啊糖醋鲤鱼啊红烧肉啊之类的,逮着就往死里上,他们也是往死里吃,这些百姓们拖家带口的,都来补充油水来了,偶尔有小孩子吃腻了油肉想吃口青菜解解油腻,还被母亲一拍脑袋瓜子骂一声不争气的东西,一边把一大块油油的猪肉夹到碗里,勒令孩子给他吃完……

    夏日里白日时间长,大家也不太在乎时间的流逝,从开席以来,一道道美味不停的上,一桌子二十道菜,上的速度是越来越慢的,一直到两个时辰以后,最后一个菜才上完,爽了大家,可苦了新郎倌儿郑光,穿着大红袍一桌一桌的敬酒,这是规矩,大家都是来给你贺喜的,你做为新郎倌儿当然要给人家敬一杯喜酒,让人家欢喜欢喜不是?

    再说了,你这个新郎倌儿可吉利着,不仅是新郎倌儿,还是状元郎,这双喜临门的,身上的旺气十足,大家都想和你碰一碰,沾沾喜气,哪怕是碰着你的衣服,也觉得是沾了喜气了,尤其是那些拖家带口的,打算让孩子读书的人家,硬是要郑光抱着孩子喝酒,郑光给整的没办法,一手抱着哇哇大哭的小孩子,一手拿酒杯喝酒……

    到了那些读书人的桌子上,一口一个师兄喊得不知道多甜,一下子就给郑光围个严严实实,上下其手,把郑光摸得浑身不自在,摸到了郑光的人还大喊着什么“我碰到状元郎了我要中举了”什么的,引得读书人们更加狂热,郑光差点就给他们弄得衣衫不整,闹出断袖之癖的笑话来了……

    到了那伙军队里老兄弟和义乌熟人的桌上,那更不用说,您是咱们永远的将军,甭管您以后做什么官,您都是咱们的老上司,咱们就服您,这感情深不深?深?好!喝!喝不了?完咧……没感情咧……做了大官儿瞧不起咱这些泥腿子咧……文曲星不跟咱们这些苦哈哈一块儿咧……

    一个个他娘的双目无神宛如被抛弃的小娘子,郑光给逼的是在是没办法了……得得得!我喝!我往死里喝!大家伙儿,举碗!干!

    士绅和官员们好歹有点儿对于身份的矜持,不会像其余那些人一样把郑光当成吉祥物,摸一下就能让自家娃儿考上进士,他们温和多了,郑光来敬酒的时候一个个起来,笑容可掬的接着这杯喜酒,大家一起喝,喝完之后礼送郑光去下一桌,如果不是眼睛里闪烁着某种强烈的光芒,这份演技是可以给三十二个赞的。

    官员们就更加简洁明了了,大家相互笑着自报家门,谁谁谁是哪一科的进士,排位第几,大家谁在上面谁在下面,聊得不亦乐乎,郑光一来,大家互相举杯庆祝,一口酒下肚,礼送郑光去另一桌,相比之士绅们的强烈意愿,这份演技更加清纯不做作,给三十三个赞!

    时间缓缓流逝,大家为了今天这顿正餐而腾出来的胃部空间已经接近饱和,不少小孩子都看着自己碗里的大块肉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,妇人们用手捂住嘴部,以免一个接一个的饱嗝影响了自己的形象,虽然本来也没什么形象,一顿饭吃三斤的地里汉子还在奋勇的和鸡鸭鱼肉作殊死一搏,一手鸡腿一手鸭腿的左右开弓,颇有大将风范。

    唐顺之今儿个也喝了不少,他是以男方家长的身份在这里的,郑光的父亲和祖父都去世了,剩下的近亲地位不够,唯一可以撑场面的也就是唐顺之了,所以当仁不让的,唐顺之成为了男方家长,有着这样一层关系,不少人来给这位新任的苏州知府敬酒,恭祝他教了一个好学生出来,一个接一个的吹捧,加上酒精的刺激,这位平日里威严的苏州知府,居然也有些飘飘然了。

    唐顺之高兴的在主桌上和同样被氛围感染到的大佬张经推杯换盏,畅想美好的未来,美好的人生,美好的功名,等到他终于意识清明的时候,看着太阳,发现不知不觉间大家谈论了那么多,居然还有一个时辰左右太阳就落山了,他连忙找到张思成,对他吩咐一番,马上把仪式搞起来,得抓紧时间,去迎新娘!

    为什么得这个时候迎呢?因为现在是黄昏时分,古时候的“婚礼”的“婚”其实是个别字,正确的说法应该是“昏礼”,在汉族古人看来,黄昏时分乃阴阳相交之时,此时男女结合顺应天意,大吉大利,所以称为昏礼。

    只是郑光此时也有些晕晕乎乎的,虽然之前有奶奶“密赠”的爷爷迎娶她的时候不知从何处得到的醒酒丸,可以保证不醉酒,但是好虎架不住一群狼,郑光还是华丽丽的败下阵来,幸好唐顺之也有醒酒秘法,右手一伸,食指与中指之间不知何时突兀的出现一点寒芒,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没入郑光臀部,伴随着一声刺破云霄的嚎叫,郑光便清醒的不能再清醒了。

    “老师,你这个法子,是何人传授啊?此人当真是足智多谋,学生很想去拜见他,当面感谢啊!”郑光红着眼睛,以右手掩股,直吸凉气,看着自己的恩师唐顺之。

    唐顺之毫不在意的勾了勾嘴角,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,似乎在怀念着什么:“想当年,为师还年轻的时候,也是年少风流啊,迎娶你师娘之时也是你这般,结果……哈哈哈哈!不提了不提了!好了!新郎倌儿!快去把妻子接回家中,迎奉宗庙,开支散叶!”

    郑光虽然不爽,却也无奈,听得唐顺之开始交代婚礼的流程,便细细的听着,之后,在众人的簇拥之下,带着迎亲的队伍,吹吹打打的朝着城北的郑氏别院出发了……没办法,谁叫娶的是自己的表妹呢?大明朝不禁止异姓表亲之间的结合,所以郑光也有幸和表妹终成眷属,他是很高兴的。

    只是在操作过程中,大家发现一点不和谐的地方,以前就算是表亲之间的结婚,婚前男女也不是住在一块儿的,像郑家这样男主人都去世了只剩一根独苗支撑家业的情况,还真是很少见,关键的是赵蝶儿的父亲也去世了,一家子一早就和郑氏主家住在一起,也没分开过,迎亲又去哪里迎呢?都住在一块儿了,这,这不是多此一举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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